知痕网 > 杂谈 > 正文

​医患矛盾的核心原因是什么?

2025-02-15 01:49 来源:知痕网 点击:

医患矛盾的核心原因是什么?

近日,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2022年至今,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数量已超过450起。该委员会架起医患双方“连心桥”,给他们提供便捷、公平的第三方调解平台,不仅患者和家属不用东奔西跑,患方的合理诉求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回应和解决,防止医患纠纷进一步激化。

近几年来,各地医患矛盾冲突事件逐渐增多,医患矛盾进一步升级,甚至演变成暴力伤人致死案件,医患双方冲突已经成为一场两败俱伤、无有赢家的对抗,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议论的热点问题。

医患双方矛盾的现状和特点

目前,各地存在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医疗纠纷升级为暴力事件的现象, 患者就诊心存疑虑, 医生行医忐忑不安, 医患双方了解不够,互信不足, 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一、事件数量逐年攀升,参与人员不断增多。

近年来,医患纠纷冲突有加剧的趋势,医患双方关系日趋紧张,医疗机构外部环境日益恶化,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许多医患激烈冲突的典型案例教训十分深刻。

2020年1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北京朝阳医院如往日般人声鼎沸,一名患者手持菜刀冲入陶勇医生诊室,对着陶勇医生猛砍,并从6楼追到7楼,使其左手骨折、神经肌肉血管断裂、颅脑外伤、枕骨骨折,失血1500ml,两周后才脱离生命危险。虽然事件已经过去近三年,但是人们每每想起,都心痛不已。

二、表现形式激烈,目的利益化。

患者家属普遍采取“三不、一闹”的方式,不鉴定、不尸检、不起诉、闹事。许多通过在医院拉横幅、堵大门,甚至在医院停尸体、设灵位、烧纸钱、搞祭拜,更有甚者纠缠围攻医护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阻断市政道路等方法,引来大量群众围观,大造社会舆论,扰乱就医环境,从而达到给政府和医院施加压力,以满足自身要求,而且目的利益化明显,当院方满足其经济要求后,立即停止“医闹”。

2021年1月3日21时,山西长治潞城区一名54岁男患者,在长治市某医院临床死亡,家属对院方治疗过程存在异议,情绪激动,停尸病房,并纠集二十余人在医院ICU内进行焚烧纸钱等过激行为,向医院讨要说法。次日上午,医院报警,经与死者家属长达12小时的沟通,才最终达成协议,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和伤医事件的发生。这是一个让媒体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令医生身心俱疲的事例。

三、持续时间久,解决难度大。

由于现行医疗政策法规和现实解决能力之间存在的矛盾,院方无法满足患方所提赔偿数额,或问题难以及时解决,使得患方频繁上访,甚至闹访,导致事件解决难度加大。医疗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患者家属有一定正当理由,情绪激动,对公安等部门的介入有抵触情绪,造成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困难,问题解决十分棘手。一旦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有的患者家属就在互联网上以论坛发帖等各种形式发布信息,扩大影响。而网民因不了解实情,容易片面地相信发帖人所言而过激回应,有的甚至引起网络炒作,给解决工作进一步造成被动。

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伍某在网上造谣,发帖百篇丑化某医院,恐吓某医生的行为进行了公开审理。

此前,被告人伍某因腿部骨折去一家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伍某和院方起了纠纷,就此产生不满。随后的2年时间里,伍某实名注册了多个微博账户,发帖数百篇,编造这家医院“活挖、买卖活人器官”等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丑化医院。所有网帖获得的点击浏览总次数达到百万次以上,引发大量不明实情的网友点击浏览、评论、转发。除了“中伤”医院形象外,伍某还发了100多篇帖子,威胁、恐吓医院的2名医务人员,影响了这2名医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

最终,法院当庭做出一审宣判,判决认定被告人伍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四、社会危害性大,造成恶劣影响。

1、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环境。

2、部分医护人员内心消极地接受医患纠纷的教训,工作中可能出现畏手畏脚、规避正常的医疗风险的行为,影响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最终损害的是患者的利益。

3、个别患者及亲属的效仿,使问题愈演愈多,愈演愈烈。

4、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法律的权威性,同时,极易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造成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分析

目前,造成医患双方关系紧张的原因比较复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财政资金、社会保障、医疗体制、医疗水平、群众认知、社会舆论及个别媒体误导等诸多因素会促成医患矛盾。

一、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1、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财政资金对医院的投入不足致使医院过多地追求经济利益,目前医院运作经费仅有较少部分来自国家财政,其他的就需要医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多看病人来增加收入,有些医院为了生存,甚至采取一切手段鼓励、刺激医生多看病人,医生奖金和业务量挂钩,在这种体制下,医生不可避免地对患者过度检查、加大处方、过度治疗。

近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江苏一位85岁的老人住院半年多花费70多万,某公立三甲医院虚构治疗和药品费用,医保局调查认定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万余元,由医保中心予以追回,责令医院退还患者个人支付的1.6万余元。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欺诈骗取病人医疗费,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人,此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2、全民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

资料显示,许多国家由于有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全民参加医疗保险,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不会由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因而很少有医患间的冲突。

3、现有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医疗鉴定周期长、费用高,鉴定人员多数是医疗卫生行业的内部职工,病人家属认为鉴定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对鉴定结果难以信服。他们的要求和行为往往是合理不合法,公安机关在解决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易受冲击,调查取证难度大,且处罚依据单一,缺乏针对性。

4、个别媒体和自媒体的大肆负面炒作。

在医疗差错事故高额赔偿的案例处理过程中,媒体抓住矛盾,为了吸引眼球和轰动效应,大肆评论、转发、带节奏,这些不良炒作,忽视社会影响,将负面无限放大,对医患关系紧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来自医疗机构方面的原因

1、医院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有些医院医疗质量存在隐患,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造成差错事故发生,或是医疗技术水平低下造成误诊误治等;服务态度冷淡、工作作风浮漂,如某些医院存在的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医德行风建设方面甚至还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如收礼品、接红包、吃回扣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医患之间不和谐的因素。

2、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

很多纠纷是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畅、双方存在误解引起的。如果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处境感同身受,医者仁心,把病人担心的事情讲清楚、说明白,帮助患者选择既保证医疗质量又能够减少费用支出的治疗方法,患者必然会理解医务人员的良苦用心。有统计表明,在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中,由于医患沟通不够,医患关系不和谐导致的纠纷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二。

2018年11月6日,梁某在湖北省兴山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为其父办理出院手续,与医务人员沟通时,双方发生争执,甚至打伤医务人员面部、损坏办公物品。民警到达现场后,梁某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大吵大闹,辱骂、威胁民警。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决定对梁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合并处予行政拘留十七日的行政处罚。

3、医务人员服务不到位。

在医疗活动中过分地依赖仪器和设备,依然将疾病放在第一位,忽视了病人生理、心理的感受,只注重自己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和交流,忽视了换位思考和同理心,忽视了人文知识的学习,服务意识缺失,导致一部分从医人员素质低下、自我修养欠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盲目自信,违反诊疗操作规范常规,以致造成诊疗失误。

三、来自患者方面的因素

1、患者申诉和维权渠道不畅通。

现在医患纠纷医患矛盾之所以激烈,还在于患方找不到快捷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当前,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主要解决方法有三种。一是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私了。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解,但是由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使得人们对其公正性表示怀疑,尽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但患者方面还是不愿意走这条路。三是法律诉讼,患方觉得走这条路费时、费力,成本又高,结果还难以预料,所以产生医疗纠纷之后,患方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大闹医院,致使医患矛盾进一步升级,通过“医闹”迫使医院作出让步,息事宁人。

2、部分患者认知上存在误区。

患者将就医行为简单理解为商品买卖行为,无视医疗工作是高技术、高风险、高责任和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一门科学;有些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是花钱看病就应该治愈,有的是道听途说,认为患者是走着进医院的,怎么躺着出去了,根本不听医生关于病情变化、发展的解释,产生不满情绪,在医院闹事。

3、个别人员无理取闹。

目前,社会上个别人认为,国家和政府为了社会稳定,对一些群体性事件不敢果断解决,因而有理就闹,无理也要取闹,通过群体闹事造势,向医院、政府施压,进而达到个人的经济企图。尤其近年来,出现了“职业医闹”,专门寻找医患纠纷,帮助患方将事态扩大,寻求经济回报。

怎样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矛盾呢?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医疗行业是一个高技术、高责任、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新形势下必须正视解决客观问题。

1、建立正常的宣传教育与适当的舆论引导机制。

开展教育宣传,进行医疗知识普及,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是防范医患纠纷冲突的基础。要通过多方面、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医务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都是共同抵抗和消灭疾病的的合作伙伴,病人离不开医生,医生也离不开病人。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在抗击疫情事件中,医务人员的白衣天使形象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高度评价,但在日常医疗活动中,竟然有人称“白衣天使”为“白狼”?分析其原因,这与缺少正确的宣传引导有很大的关系。我们退一步想,即使医生出现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也只能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化解。

没有一个医生和护士不希望把病人治愈的。因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医学科普知识,讲清楚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及预后的一般规律,说明白疾病的复杂性和目前医学科学的局限性,让患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努力让患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新闻媒体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合理引导,化解矛盾,而不能人为炒作,推波助澜。

2、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要严格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疾病对于患者来说,是性命攸关的头等大事。因此,医生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要以社会效益为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根据医院自身的条件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尽可能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措施,减轻病人经济上的负担,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3、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

要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创新服务举措。患者就医不仅仅关注医院的医疗水平,而且更加关注医院的人性化服务。医疗机构要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谱的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要不断地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高新精湛的医术切实解除患者的病痛。

4、发挥第三方调解机构作用。

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纠纷发生后当事双方特别是患方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处理问题不理性,稍有不妥就会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第三方调解人员的介入,可以运用心理学、医学、法律知识和纠纷调解技巧向患方做工作,将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第三方进行处理,弱化冲突情势。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为医患双方搭建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提供一个缓冲矛盾的平台,将医疗纠纷纳入到一个正确、及时、合理、合法解决的途径上来,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5、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医疗风险存在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应制定医疗风险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由医疗机构固定保险费、医务人员个人风险基金和病人自愿购买的保金三部分组成的责任保险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赔偿资金。赔偿问题常常是医患矛盾的关键,医患纠纷的经济赔偿由第三方决定赔偿数额、负责支付。这对于缓减医院压力、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医患之间冲突的发生有直接作用。

6、建立政府干预机制

医患之间冲突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大、后果严重。单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医院的力量很难解决全部的医患冲突问题。要从法律制度层面确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为政府直接解决医患之间冲突提供法律依据。

各级政府应制定医患纠纷预案,明确部门责任、确定处理程序、界定法律法规适用及条件。要把握好干预时机,适时介入,力争早期解决、妥善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这进一步宣示了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卫生健康行业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持续完善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就医安全感和健康幸福感,提供了根本遵循、行动指南。

医患关系不仅是病人个体和医务人员个体交往关系的集合,而且是整个卫生界乃至社会的关系的缩影。彻底解决医患纠纷也不能简单从个案来考虑,更应该上升到政策、文化、经济的层面,通盘予以考量。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主体,我们卫生健康部门首先应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虽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任重而道远,也许在前行的过程中还会碰到坎坷和困惑,但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振奋精神、积极努力,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积极努力。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撰稿:熠伟

编辑:良佑

审核: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