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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永和桥斗殴案再开庭,主角“小辣椒”受审

2025-04-03 15:54 来源:知痕网 点击:

南宁永和桥斗殴案再开庭,主角“小辣椒”受审


因为跳“社会摇”被人耻笑舞姿太难看,今年2月25日晚,南宁万秀村陆某等上百人,和大沙田黄某等20多人,在永和桥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古惑仔”群殴大剧,事件受到南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已经从快从重对一批犯罪分子进行宣判。今天上午,事件的主角,跳“社会摇”的“小辣椒”陆某也出庭受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份,陆某跳“社会摇”舞蹈时,被居住在南宁大沙田、绰号“小杰” 的人耻笑舞姿太难看,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后来,陆某将双方互相谩骂、约架斗殴的信息截图发送到她组建的QQ群上,引起群里人员对大沙田“小杰”等人的强烈不满,讨论着要积极应战找回面子。



被告人 陆某

(当时你跟那个小杰对骂,你生气吗?)生气。(那有没有说对方约架有过拒绝啊?)有啊。(你拒绝没有?)有。我说不跟你这种小的,很幼稚的(说话)。



在确定要与大沙田“小杰”等人开战后,“小辣椒”陆某鼓动被告人陈某使用烟花、甩炮和红牛饮料罐制作爆炸物,为现场斗殴提供支持。为了增强爆炸物的爆炸效果,他们还往爆炸物填充了沙子。 2月25日晚10点钟左右,“小辣椒”陆某等人纠集万秀村上百人,胳膊上绑着红色布条,来到永和桥头金砖茶城附近,与手持长刀、钢管的大沙田“小杰”等20多人进行互殴。

公诉人

大沙田一方人员方某某被砍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建议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组织他人在公共场合持械进行大规模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是本案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天和参与斗殴的被告人莫某今天也同庭受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记者:李永新 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