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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至今的斗争!乱港者妄图用香港执法权和普通法废掉国安法

2025-01-01 09:02 来源:知痕网 点击:

影响至今的斗争!乱港者妄图用香港执法权和普通法废掉国安法

中央港澳工作大员年前在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座谈会上说,他看见一位香港女士,在记者问她是否担心中央为香港制订国家安全法时,一口气反问了五个问题:全世界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有这样的立法,香港为什么不能有?香港自己立不了,国家为什么不能立?如果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你怕什么?如果你犯了罪,为什么就可以不接受惩罚?你是谁,为什么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港澳工作官员说,他钦佩这位女士的独立思考和逻辑思辨能力,几句话简洁有力,讲出了浅显而深刻的道理。

现在,国安立法已成,反对之人再也无力改变局面。他们吵吵嚷嚷的所谓“担心”,已成无可奈何的悲鸣和绞尽脑汁、寻找各种理由反对国家机关在香港执法,声称国安法在香港的执法权、司法权都“必须”在香港司法体制手中,“必须”按照本地的普通法办事。对此,我们可续问:全世界任何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其执法权一定在国家司法机构手中,为什么在香港特区要成例外?香港的司法体制源自英伦,不可能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安全法,国家为什么要将执法权、司法权交给香港?“如果没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怕什么国家司法机构在香港执法?“如果你犯了罪”,是不是想通过反对国家司法机构在港执法、交由香港司法体系“办理”,就能逃脱法网?“你是谁”,是不是以为自己掌握了香港的司法权力,就有了超越国家的特权?

显而易见,香江反对派、干犯了“港区国安法”“四宗罪”的人,以及那些拼命维护英国“司法遗产”的既得利益之人,他们现在最害怕的就是“港区国安法”机制有执法权。他们软硬两手,一方面攻讦“港区国安法”,煽惑民众“国家执法,就是人人被控”,欺骗群众当炮灰,保护他们这些“极少数”。另一方面,他们通过所谓“反映意见”,制造舆论影响“港区国安法”的实施,向国家执法权伸手。

本文原载于香港《东方日报》,原标题《龙吟虎啸:国安执法权续有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