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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窖性奴案(上)

2025-01-12 06:18 来源:知痕网 点击:

洛阳地窖性奴案(上)

“ 案犯两年内在地窖中非法囚禁了6名女性,可奇怪的是她们非但不愿逃离魔窟,还乐在其中,这是为什么呢?”

洛阳地窖性奴案1

此案发生在2011年09月初,河南洛阳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电话,声称她在两个月之前,被一名叫李浩的男子给囚禁到了一个地下室的地窖里面,地窖里除了她还有三位女子,而她是趁着李浩带她外出卖淫时侥幸逃脱的。

接到报警后,洛阳警方迅速出动,一方面来到女子声称被囚禁的洛阳景福苑小区二单元地下室解救出还在地窖中的另外三人,另一方面将已经外逃的本案主犯李浩抓获。

本案主犯李浩

李浩,34岁,本是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的职工,已婚育有一子。他并不住在景福苑小区,这个地下室是他在2008年以他妻子的名义买的。当初他购买地下室的念头,就是为了要挖地窖,为后面的犯罪作准备。

他这个地窖的结构非常奇特。首先,地窖的入口在地下室的右上墙角。这里有个可以推拉的玻璃门,推开后就会发现下面有一个深达3-4米深井。

顺着梯子下到井的底部后,会发现又一个横井,这个横井的直径也只有50厘米,但长度有4.7米,其间共有五道铁门,这是李浩为防止被囚禁者逃跑用的。穿过横井后,还要经过第六道铁门,就到了囚禁女子的地窖。

地窖不足四平米,高两米多,用木板隔成了两层。上面就是个床,下面放有液化气罐。地窖通电、但不通风,空气都是通过一根管子送过来。地窖内阴暗潮湿,空气十分污浊,很难想象这种情况怎么住人。

可是即使地窖这么恐怖,李浩还是曾经哄骗过六名女子,并将其囚禁于此。这六名女子都是李浩在洛阳市找来的性工作者。从第一名女子自2009年10月被囚禁开始,这个恐怖的地窖最多时曾经同时囚禁过五名女子,她们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李浩给她们送吃的,送水,送液化气和扔垃圾,在李浩有时有事不来的情况下,这些可怜的女子就在这里自己做吃的,时常根本就吃不饱。

可是李浩为什么要囚禁她们呢?除了满足自己的兽欲外,他还强迫这些女子进行视频裸聊以牟利。后来他觉得通过网上裸聊这种方式来钱太慢了,于是就组织女子外出卖淫,当然这也导致了他最终落网。

此案让人诧异的有两点:

一、这些性工作者有很多在外出进行性交易的时候,是有逃生机会的,她们为什么不利用这些机会逃离李浩的魔爪呢?这其实很好解答,这些属于社会底层的性工作者,大多数人是没有积极向上生活态度的,都是一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在暗无天日的地窖中,虽然不自由,但是衣食无忧,生活毫无压力,大多数人就乐于其中。如果有人想反抗想逃离,她就会被作为异类被排挤被消灭,本案就发生过。这种属于斯特哥尔摩综合症的心态,在这群底层女子中表现的异常明显。

二、本案案发后,因为案件的特殊,洛阳警方本来并没有向社会公布,还是一名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爆出来的。而面对警方遮遮掩掩的态度,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后来经过央视和新华网的报道,案件的本来面目才呈现给大众。对于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虽然主犯是一名公务员,当地不公布可能认为有损形象,但是警方办案,维护一方平安,为的不就是打击犯罪,警示后人吗?

本案受害的那些女性,属于社会底层,游走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这样的案件公布于众,一方面可以让这些特殊人群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另一方面,此案也会刺痛管理者和公众的神经,引起大众的思考:如何去关爱那些迷路的女性,将其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